而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关于深化化妆品监管改革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进一步释放了近似配方外推的政策红利。该意见明确,在保障质量安全和监管需求的前提下,仅着色剂、香精等成分存在差异的配方近似同品牌产品,注册备案时可共用产品安全性技术资料,生产场地变更的产品也可沿用部分原注册备案技术资料。除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功效外,允许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自主选择功效宣称评价试验方法进行功效宣称评价。允许仅着色剂、香精、防腐剂等成分的种类或者含量上存在差异的配方体系近似的同一品牌产品,共享功效宣称评价试验数据,为行业研发与注册减负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