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
从打击分装侵权到全链布防:
逸仙集团的知识产权保护“攻守道”
过去五年,中国美妆行业经历了一场从渠道驱动到品牌驱动、科研驱动的深刻转型,但随之而来的,是知识产权侵权形态的快速演变。从早年1:1的粗制假货,到如今覆盖商标侵权、外观设计“像素级”仿制、包装外观整体“撞脸”的多样化侵权模式,品牌方的维权难度显著增加。
在种种升级形态中,一种隐蔽性较强、常以“正品来源合法”为由进行抗辩的侵权模式逐渐增多——化妆品“分装小样”。商家从正规渠道购入部分正品,自行切割、压盘、重组后,再以“正品分装”名义进行二次销售。这种模式的危害不容低估:化妆品直接接触人体,原厂封装与密封性是品质保障的一大前提,分装一旦发生,产品的成分稳定性、微生物指标、有效期追溯即遭到破坏,这不是一次简单的“二次销售”,而是对品牌、消费者与市场秩序的三重伤害。这一侵权模式成为困扰众多美妆品牌的维权难题。
2026年7月,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就逸仙集团旗下完美日记品牌方诉纵*商行“擅自生产、销售分装小样”一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判令该商家立即停止侵权、删除侵权链接,并赔偿逸仙集团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共计20万元。
从反复上架到终审判决:
一起维权“拉锯战”的典型警示
被告纵*商行从正规渠道采购部分完美日记品牌唇膏、眼影产品后,自行切割并分装至一次性容器中,在其线上店铺以“正品分装”名义对外销售,同时,其还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包括在商品宣传图使用完美日记标识、使用已注销备案编号、实物标识字样不完整等。

纵*商行销售的侵权产品
品牌方发现侵权线索后,第一时间向平台方发起知识产权投诉,被告以“正品来源合法”为由多次申诉,链接被投诉下架后,被告不断上架新链接,形成“投诉—下架侵权链接—申诉—上架新链接”的循环。平台方多次认定申诉不成立,当地市监局亦曾就该被告的标签违规作出过行政处罚。在平台反复下架、行政部门亦曾就相关违规行为作出处罚后,侵权链接仍反复出现,品牌方委托律师将该商家诉至法院。

侵权产品店铺页面
法院认为,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纵*商行自行购入正装产品后拆分、分装,再标注案涉商标对外销售,已使该商品脱离逸仙集团的质量管控和授权渠道。此种行为超出了单纯销售正品的范畴。法院最终适用法定赔偿,判令被告赔偿逸仙集团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20万元。
裁判规则的再次明确:
正品分装难有侵权免责空间
本案在司法实践中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两个层面。
其一,再次明确了“正品分装”不能当然免责的规则边界。被告曾以“权利用尽”原则抗辩,主张其销售的是从正规渠道购买的正品,不构成侵权。但法院明确指出,商标法保护的核心在于商标与商品的稳定对应关系,而分装行为破坏了这种关系。这一认定再次表明,以“正品”为名进行分装销售,并不能当然免除商标侵权责任;所谓“正品分装不侵权”的抗辩,在司法审查中的空间十分有限。
其二,体现了对维权成本的充分保障。本案判赔额在同类分装案件中处于较高水平,法院将案涉侵权行为符合惩罚性赔偿构成要件的情况纳入适用法定赔偿的考量因素,并对相关公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合理开支酌情予以支持。业内法律人士指出,不少知识产权纠纷中权利人即便胜诉,实际获赔金额也往往难以覆盖维权成本,而本案中法院对惩罚性赔偿因素、维权合理开支的充分考量,既是对权利人维权行为的正向激励,也对侵权者形成了有效震慑。
这个案子之所以有一定代表性,在于它再次明确了司法实践中的一个核心态度:正品来源,不能成为分装侵权的挡箭牌。品牌方投入大量成本建立的质量信赖和知识产权体系,不能轻易被这种“二次销售”绕过去。
从单点突破到系统布防:逸仙集团的知产保护体系
本案只是逸仙集团知识产权保护版图的一个切片。作为旗下拥有完美日记、小奥汀、DR.WU达尔肤(中国大陆业务)等多个品牌的头部美妆集团,逸仙集团深知,面对日益复杂的侵权形态,单点作战已不足以应对系统性风险。为此,集团建立起覆盖商标侵权、著作权侵权、专利侵权及不正当竞争四大主要方向的标准化作业程序,将知识产权管理嵌入产品研发、包装设计、渠道管控的全流程。
据逸仙集团相关负责人介绍,集团制定了《商标管理制度》、《商标管理规范手册》等内部制度,面向品牌管理、产品研发、产品营销等专职部门持续开展知识产权培训。截至2025年12月31日,逸仙集团累计注册中国商标2197个、海外商标2256个,登记著作权184件;累计申请专利269件,获授权专利240件,其中已授权发明专利72项。自2020年起,逸仙集团累计研发投入已超7.7亿元,连续四年研发费用占比达3%以上,稳居全球美妆行业第一梯队。
这套体系在实战中的效能,从“小奥汀多用棒”产品的专利维权案中也可见一斑。该案件侵权链条横跨汕头潮阳、潮南与广州增城三地,涉及专利侵权产品的商标权人(即委托方)、备案人/生产企业(即受托生产方)、销售商多个主体。逸仙集团启动标准化维权程序,在三地同步发起专利行政裁决申请,实现“多主体、多地域”的协同打击。行政机关最终作出构成专利侵权的裁决,后续民事诉讼亦在推进中。这一案例充分体现了逸仙集团体系化布防的维权威力——从商标到专利,从行政到司法,从单点追查到全链清扫,逸仙集团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已形成可复用的作战模型。

逸仙集团全球创新研发中心
保护品牌资产
就是保护消费者的选择权与安全感
知识产权保护的目的是什么?对逸仙集团而言,答案有两个落点,互为表里。
第一重落点是品牌资产。完美日记自创立以来,凭借产品创新与品牌建设积累起扎实的用户口碑,小奥汀以独特设计语言在彩妆市场占据一席之地。这些品牌资产,不仅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更是各个合作伙伴评估企业长期价值的关键变量。每一次成功的维权,都在加固“品牌值得托付”“创新能够得到保护”的市场信号。
第二重落点,也是最终的落脚点——消费者权益。侵权产品对消费者的伤害,远比想象中更隐蔽、更深远。对于直接接触皮肤的化妆品,侵权产品的危害远比想象中严重:成分偏差、配方失衡、生产工艺失控,轻则护肤无效,重则导致皮肤问题。知识产权保护的最终目的,从来不只是为了追回多少赔偿,而是让每一位消费者买到的每一支口红、每一瓶精华,都是安全、有保障的正品。
品牌资产与消费者权益,本质上是一体两面——保护品牌,就是保护消费者的选择权与安全感。让消费者不必在真假难辨的链接前踌躇,让合作伙伴不必为山寨产品的价格战所困,让创新者不必因侵权者的“搭便车”而寒心——这才是知识产权保护应当抵达的终点。
知识产权保护从来不是企业的“独角戏”。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明确将知识产权作为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支撑;同年施行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对标签、备案、追溯提出全链条要求;行业协会也在长期发挥政企桥梁与行业自律作用,作为国内化妆品行业的国家级权威组织,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深耕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通过制定品牌评价标准、完善自律规范、推广创新成果、搭建维权交流平台等举措,引导企业重视创新、合规经营、主动维权,夯实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基础,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全方位赋能化妆品行业健康发展。
逸仙集团亦在此呼吁消费者:通过品牌官方旗舰店、官方授权专柜及授权渠道选购产品。品牌信誉需要长期积累,消费者的信任需要共同维护。化妆品行业知识产权保护与市场秩序净化,离不开国家、社会、行业、协会、消费者等多方协同发力、各司其职、紧密联动,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知识产权共治格局,令侵权假冒行为无处藏身、无机可乘,持续守护消费者安全权益,呵护美妆行业创新沃土,推动产业长效健康、有序向好发展。
(中国香妆融媒体发布本文只是为了传递更多的讯息,不代表任何倾向性的投资意见或市场暗示等,仅供行业参考。)
2026年10月10日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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